12月28日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通过
2000年12月28日,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《决定》旨在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,保障互联网的安全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,保护个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它是我国第一部全国人大通过的网络监管方面的准法律文件。
尽管2000年中国互联网市场受纳斯达克影响进入了冬天,但从政府对中国信息产业的关注和管理的角度看却是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的一年。在这一年,各级政府密集出台数十个与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及管理标准,从政府到企业、从商业到生活、从金融到教育,内容涉及之广,行业涉及之多均属首次。除《决定》外,国家级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还包括:
1月1日,国家保密局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》开始施行
3月30日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》
6月26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》
6月29日,教育部发布《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》
6月,国务院印发《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
9月25日,国务院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
9月25日,国务院公布施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
10月11日,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》
11月6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、信息产业部发布《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》
11月6日,信息产业部发布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
11月7日,信息产业部发布《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》
11月22日,最高人民法院公布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其中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是中国第一部管理电信业的综合性法规,标志着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。这一系列互联网相关法规政策的密集出台,标志着我国政府对互联网产业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均大幅提升,对互联网产业的管理也日益走向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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